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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生的權(quán)益由誰來保障
今天,當大家都在討論該如何保障消費者權(quán)益的時候,我們將目光對準――職場實習生。“實習生受工傷,單位置之不理”、“實習生成為免費頂崗者”……當這些字眼不斷沖擊我們的視野時,關于實習生權(quán)益的問題再次引起大家的重視。實習生的權(quán)益到底該由誰來保障?記者了解到,今年3月1日,《廣東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習見習條例》已經(jīng)正式頒布實施,相信隨著相關法律的出臺,實習生的權(quán)益會得到一定的保障。
現(xiàn)象:
實習生權(quán)益曾不斷受損
鏡頭一:碰到工傷無奈何
兩年前,在湖北上學的大四學生小武在證券公司實習期間,在拜見客戶的路途中被摩托車撞到,造成胳膊輕微骨折。最糟糕的是,肇事司機逃之夭夭,實習單位只是象征性地打電話問候了一下。小武原想公司能給報一部分醫(yī)藥費,可單位以“實習生和實習單位沒有勞動關系”為由拒絕了。
記者點評:一直以來,“實習生和實習單位只是學習關系”這句話成為實習單位推辭各種責任的借口,很多實習生因此遭受到許多不公平待遇,所幸,今年3月1日頒布的《廣東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習見習條例》終于使這一有爭議的問題得到解決。
鏡頭二:沒人指導混時間
阿美是大三學生,這學期經(jīng)親戚介紹來到一家企業(yè)實習,部門領導給阿美安排的指導老師好像有些冷淡和保守,基本不讓阿美干“正經(jīng)”事,全是一些跑腿的事,一天下來,阿美昏昏沉沉卻感覺沒學到任何東西,很是沮喪。
記者點評:通過法規(guī)讓小美干“正經(jīng)”事是不現(xiàn)實的;其實,很多打雜的事也很重要,這是學習的起點,阿美應主動在打雜過程中進行學習;如果的確學不到東西,可以主動尋找新的實習單位。
鏡頭三:免費勞力大家使
從去年元旦開始,陳俊經(jīng)熟人介紹在一家傳媒公司實習,部門里的員工卻過度“熱情”,有時陳俊正在做指導老師分配給他的工作,別的同事就會順便給他一些看似很簡單的活,可這些都需要花費時間。令他郁悶的是,當初實習時沒有簽任何協(xié)議,整個實習也沒有一分錢的報酬,當他不停地被使喚時,他覺得自己真是一個免費的勞力。
記者點評:被實習老師或者其他員工指揮做各種事,在時間和身體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接受,因為多做事才起到實習的作用。但實習生的勞動也應該得到尊重,因此,通過立法形式讓實習單位不再免費使用實習生的確有必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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